华商校党〔2021〕4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经研究,决定举办广州华商学院党委党校第二十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由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师生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发展对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专题讨论、外出研学、自学、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一般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
五、培训要求
(一)学员的日常管理按《中共广州华商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成绩经综合考核评定,综合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结业学习心得、考查、校园美化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作业:包括小组讨论等;
3.结业学习心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着重谈在党校培训班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
4.考查: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5.志愿服务活动:根据课程安排将不定期组织培训班学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学员,不予补考;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考核评定不合格和注销培训班学员学籍。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华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