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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2〕19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关于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华商院党〔2012〕1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建设,推进我院党的工作全面发展,现就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员主体意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换届选举实施“公推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我院各项工作中的影响力,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教职工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提出的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三、组成人员设置和任职条件
(一)委员数
1、教工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以及宣传委员1人。
2、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以及纪检委员1人。
(二)任职条件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兼任。具体条件:
1、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善于学习思考,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2、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3、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教工党员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素质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5、学生党员应热爱集体,学习成绩优秀,为人诚实,乐于助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工作步骤
(一)学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部署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党总支审批下设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与分工情况。
(四)党总支将下设党支部组成与分工情况报党委组织科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体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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