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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2〕9号 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2〕9号
 

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2〕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在教育教学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课改教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转化等业务工作,创造性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引领、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候选范围: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优秀共产党员
(一)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师成为教学科研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学生成为学习标兵。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师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表率,学生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表率。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以德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是师德师风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候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正式党员。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步骤:
1、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由各单位推荐申报。
2、召开会议对候选对象进行评议。
3、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一个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或一名正式党员申报。
(二)推荐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管理、教学、科研等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
(三)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4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党办,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招韵雯,联系电话:82665812(5812)。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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