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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27号 关于批准校级学生组织党支部组成人员与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27号
 

关于批准校级学生组织党支部委员会
组成人员与分工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经学院党委2011年第七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分工,具体如下:
      招韵雯同志任书记;
      王凯同志任副书记兼统战委员;
      陈璞同志任组织委员;
      赖玲同志任纪检委员;
      钟必升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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