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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10号 关于认真做好广东商学院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10号
 

关于认真做好广东商学院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商学院党委《关于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院党〔2011〕12号)、《关于做好我校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商院党〔2011〕13号)、《关于做好我校第五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粤商院党〔2011〕14号)等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广东商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11年11月召开。为了落实好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及“两委”委员(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出席广东商学院第五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院且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我院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名额和构成 
本次党代会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学、管理、服务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构成。我院党代表4人,其中教工党员代表3人、学生党员代表1人。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代表的条件、构成比例等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全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1、6月11日前,各党支部进行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推荐工作,并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送党委办公室;
2、6月15日前,党委办公室经审查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候选人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广东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3、6月25日前,各单位根据广东商学院党委组织部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正式出席第五次党代会的代表。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一)“两委”委员的名额与构成原则 
经省委教育工委批准,广东商学院新一届党委设委员19名,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7名。党委委员、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二)“两委”委员的条件 
1、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献身教育事业,艰苦创业,勇于改革,开拓创新,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自主创新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能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纪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党性强,能坚持原则,自觉掌握和贯彻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党规党纪,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4)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遵守党纪、端正党风方面做出表率,并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做不懈斗争。 
(5)作风好,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提名,必须严格按照委员的构成原则和条件,采取“三下三上”的方式推荐产生。推荐提名的程序如下: 
1、第一轮酝酿推荐 
6月24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各党支部根据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名额、构成原则和基本条件,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充分酝酿,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按“两委”委员名额(即党委委员19名,纪委委员7名)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报党委办公室。
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广东商学院党委。
2、第二轮酝酿推荐 
9月8日前,各党支部根据广东商学院党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酝酿,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并按“两委”委员名额提出候选人人选推荐名单,报党委办公室。 
学院党委汇总我院各党支部推荐提名情况后,报广东商学院党委研究。
(3)第三轮酝酿推荐 
9月25日前,各党支部根据广东商学院党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再次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酝酿,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并按“两委”委员名额提出候选人人选推荐名单,报党委办公室。 
学院党委再次汇总各党支部推荐结果后,报广东商学院党委研究。广东商学院党委根据推荐结果,按20%的差额,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批后,作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请代表大会酝酿、选举。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的领导,学院党委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虹
副组长:张方林
成员:王克军、邱会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
成员:列柏洪、许娜、黄国富、吴昊、曾志区、陈伯兴、李应伟、严云山、张铭君、彭博娜、吕书勉、张璐、张志强、吴泽佳、杨宪、招韵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工作扎实进行。
(二)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广东商学院第五次党代会及我院代表的事迹,务求在党内外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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