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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文件〕华商院党〔20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华商院党〔20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

“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计系党总支、工商管理系党总支、经济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六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纪念建党90周年“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以“南粤校园党旗红”为主题的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我院掀起弘扬正气、团结奋进、真抓实干的新高潮。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黄虹
副组长:张方林
成  员:王克军、邱会锋
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
成员:杨宪、刘苗、潘旭、张铭君、张博、黎思杏、蔡丽冰、王凯。
三、活动时间
2011年3月-7月。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比赛
1、活动内容: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院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展现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良好风貌。
2、参赛对象:党员师生员工
3、比赛要求:
(1)征文应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紧密联系实际,抒发真情实感,真实原创,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
(2)比赛分教工组、学生组两组进行,各党支部至少选送1篇征文。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注明“党在我心中征文”字样,签署姓名和工作部门或所在班级(签署在文章标题上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4)2011年3月30日前,各党支部将征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党委办公室。
(5)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评审、表彰和征文选送工作。
4、比赛分教工和学生两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学院党委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5、负责单位:党委办公室、团委、文学系。
(二)“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
1、活动内容: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2、参赛对象:党员师生员工
3、比赛要求:
(1)比赛分教工组、学生组两组进行,各单位至少选派1人参加。
(2)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
(3)各单位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把选手名单和演讲题目提交院团委。
(3)院团委负责做好比赛组织和参加全省比赛选手的挑选工作。
5、比赛分教工和学生两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学院党委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6、负责单位:院团委、学生党建工委、文学系。
(三)“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书画摄影比赛
1、活动内容:热情歌颂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2、参赛对象:师生员工
3、比赛要求:
(1)作品形式
①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 
②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③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2)其他要求
要求提交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3)比赛分教工组、学生组两组进行,各党支部至少选送1篇作品。
(4)比赛分教工和学生两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学院党委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5)各单位于2011年3月30日前把作品提交党委办公室。
(6)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评审、表彰及作品选送工作。
4、负责单位:党委办公室、团委、艺术系。
(四)参加全省“唱支山歌给党听”主题大合唱比赛
1、比赛组织:由院团委、学生党建工委组织一支参赛队伍,人数为60人,男女不限。指挥一人。
2、比赛曲目:比赛合唱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指定的四首曲目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可以是与主题相关的任何合唱曲目,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
指定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党啊,亲爱的妈妈》、《深情的颂歌献给党》、《公仆赞》。
3、比赛要求:比赛时不得使用录音带(碟)音响伴奏,可用手风琴、钢琴伴奏。比赛不提供扩音音响设备(包括领唱)。
4、学生党建工委负责做好比赛录像的拍摄、编辑及报送工作。
(五)“党员志愿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进一步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通过党建带团建,带动大学生参与各项志愿者服务。学生党建工委、院团委将组织部分学生党员和团员青年到化州市、龙川县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
(六)评优表彰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积极鼓励党员教师带头教书育人、学生党员带头争当品学兼优好学生、基层党组织争创模范党组织。“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组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七)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学院党委将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通过支部集体学习、读书辅导会、专家主题讲座、举办第三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学生党员参观学习活动等载体,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的了解和认识,以激发广大师生党员的爱党、爱国、爱校热情,坚定理想信念。
(八)举办一台以“颂党恩,爱祖国”为主题的晚会
由党委办公室、院团委另行制定方案。
五、有关事项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由省委教育工委主办,全省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参加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开展活动。
3、统筹兼顾,实效突出。各单位要把“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及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证主题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4、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学院党委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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