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校党〔2020〕2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明确党的历史任务,加强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认识与把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地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二、学习对象与时间
(一)学习对象条件:
1.表现优秀,已具备入党条件;
2.获得广东财经大学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3.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学习时间:10月23日至11月10日。
三、学习方式
培训班以集中学习为主,通过专题报告、观看教学视频、小组讨论、志愿活动、外出实践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担任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班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的日常考勤、考核及协调工作。
(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允许请假。
(三)学习成绩由综合考核评定,综合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结业学习心得、考查等内容。
(四)学习考核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未能通过学习考核的发展对象一律不得发展入党。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二十二期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第二十二期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