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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党办〔2014〕10号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华商院党办〔2014〕10号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先进党组织和

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我院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党组织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奋发有为。支部委员会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委员带头学习,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支部委员会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领导有力。书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所在单位群众中威信较高。

二是党员队伍好。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党员总体素质较好,勤学上进、爱岗敬业,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是运行机制好。党支部工作严格规范,运行有序。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及“三会一课”、“3211”党建规范等各项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完备。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向师生宣传党的知识、方针政策,增强支部在师生员工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四是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师生和谐相处、团结进步,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为学院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所在单位氛围良好,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优良,师生思想政治状况积极健康向上。创新支部活动形式,开展各类特色学习和实践活动,特点鲜明、充满活力、吸引力强,成效明显。

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工作态度与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的行动更有力,效果更明显,党员、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教职工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地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

(2)入职一年以上,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我院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3)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中共正式党员。

2、学生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讲文明、守纪律,在政治活动、专业学习、品德修养、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学风建设、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

(5)坚决贯彻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牢记宗旨,心系同学,做广大同学的知心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7)中共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本职业务,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为我院党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3、群众观念强,善于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党性原则强,能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实事求是,成绩突出。

5、中共正式党员,教工党员,担任党内职务一年以上。

三、表彰名额

“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2013-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67名)、“2013-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17名)。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自下而上,分步进行。

第一步:在基层党组织评议的基础上,自评申报。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推报一个单位(党总支、党支部都可)。

第二步: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各推荐单位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三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各基层党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党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后,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人选不得重复推荐。

(二)申报材料(包括审批表、组织活动照、个人证件照或生活照(电子版)和不少于1000字事迹材料)于2014年5月16前报党委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工作的整体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上报的推荐组织和人选要严格对照条件,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四)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受表彰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务求此项活动在党内外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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