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理性是指普通群众可以非常容易地得出的结论。或者换言之,是指得出某个结论比较容易,不需要复杂地思考的现象。大概是这样几种情况:
(1)某个行为具有直观合理性,如法未经公布不生效。
(2)常识的简单推论,如冬天穿厚衣服,夏天穿薄衣服。
(3)比例原则,如多劳多得。
(4)遵循习俗,如举办婚庆仪式。
(5)可方便地实现的多数人愿望,如按时发工资。
(6)执行规则行为,如定期开常委会。
(7)遵循惯例行为,如按时睡觉。
总之,简单理性是指具备直观性、便捷性、有利性的理性现象。简单理性是可以被复杂理性推翻的。如果上述行为通过实践检验,或通过严格论证会导致明显不合理的后果,简单理性就要服从复杂理性的指引。简单理性是具体的。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的利益立场,简单理性的内容是不同的。习俗、习惯、规则会随着认识、需要、传统的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利益因素,会从根本上左右人们关于合理性的看法。所以我们说,简单理性是从普通群众的角度得出的结论。
学习和实践 科学发展观 ,首先要落实简单理性的要求。实现科学发展,当然离不开深入地调查,艰苦地探索,长期地思考。但多数情况下,是与非、该与不该、能与不能是很直观的,取舍决断不需要复杂的分析判断。做好这些属于简单理性范围的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如果连这些简单理性的要求都不能实现,实现科学发展根本就无法谈起。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有违简单理性要求的现象,主要表现为:
(1)恶意违法。明知自己的做法违反宪法和法律,却明目张胆,毫无惧怕。如违法拆迁。
(2)强词夺理。明知理亏,却以势压人,无理强辩。如“房价大跌,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3)推委阻挠。明知应该解决,但出于私利,或因工作没有积极性,所以对于本应及时解决的问题,却百般拖延,从中做梗。
(4)漠不关心。对于群众的强烈要求,视若无睹。比如,一条路修了一半,另一半因为一些原因停了工,从此多年来这条路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5)本位主义。主要是指有些国家机关只管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对于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无论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有多么密切的关系,都不予考虑。如修一条路,中间有铁路通过。地方路政部门与铁路有关部门各自为政。所以,同一条路长时间修不通。
落实简单理性,不是想到想不到,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一个愿不愿意做的问题。问题的症结是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的问题。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 领导干部 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三观”问题如果解决好了,违反简单理性的现象是不会出现的。从另一角度讲,能不能落实简单理性,也是衡量我们是否确立了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的基本标准。如果我们的简单理性出了问题,其实是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出了问题。所以,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三观”修养,这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我们提出的要求。